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偶语弃市
偶语弃市的拼音:

(ǒu yǔ qì shì)

※提示:拼音为程序生成,因此多音字的拼音可能不准确。

偶语弃市的解释:

偶语:相对私语;弃市:在闹市执行死刑。指在暴政下,二人相对私语也会遭到杀身之祸。

偶语弃市的来源:

西汉·司马迁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:“有敢偶语《诗》、《书》者,弃市。”

偶语弃市的例句:

陶菊隐《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史话》第80章注8:“这一时期,新疆变成了一个~、到处监狱的恐怖世界。”

偶语弃市的成语故事:

秦始皇34年,秦始皇采用丞相李斯的意见,把上书分封的淳于越看成私家学诽谤朝政,下令将《秦纪》以外的史书全部上交焚毁,禁止人们谈论《诗经》《尚书》等,如果偶尔有人谈论的话,就立即处死并暴尸示众,制造焚书坑儒的惨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