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是一篇应黎生之求而写的赠序,写于治平四年(1067)。黎安二生是苏轼写信推荐给曾巩的朋友。他们从四川拿着自己的文章来京师就正于曾巩,也是“以文会友”之意。不久,黎生补任江陵府司法参军。行前,应二生之请,曾巩写了这篇著名的文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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