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是一首描写贵族欣赏音乐会发念古幽情的小诗。诗人是在淮水之旁或三洲之上欣赏了这场美妙的音乐会。他听到了演奏编钟,锵锵作响;淮河之水,奔腾浩荡。但诗人在此时忧心且伤感起来,原来他怀念那些古代的好人君子,而对当今世风日下颇为不满。
连续三章都是反复表达此种情绪,诗人的道德感、责任感和忧患意识非常强。一场音乐会激起了他的思古之幽情。
最后一章,诗人完全沉浸在这美妙的音乐会里了:编钟鸣响,琴瑟和谐,笙磬同音,相继演奏雅乐南乐,加之排箫乐舞,有条不紊。令人读之,有如置身其中,身临其境。
此诗记录了钟、鼓、琴、瑟、笙、磬、雅、南、籥等多种乐器共同演奏的场面。前三章写耳闻钟鼓铿锵,面对滔滔流泻的淮水,不禁悲从中来,忧思萦怀,于是想到了“淑人君子”。对他的美德懿行心向往之。卒章描写钟鼓齐鸣、琴瑟和谐的美妙乐境。如果透过字面上的这些意思来探究其深层的涵义,则会令人感到无从索解,因而朱熹在《诗集传》中也只能说:“此诗之义未详”,“此诗之义有不可知者。”
其实诗人是有感而发的,这种感慨折射出他对国运、时代的忧思。从诗的卒章来看,他所听到的不是一般的音乐,而是“雅”“南”之类的周朝之乐,这些音乐与周朝的辉煌历史联系在一起。诗人身处国运衰微的末世,听到这种盛世之音,自然会感慨今昔,悲从中来,从而会有追慕昔贤之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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