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首诗的主题,旧说大体相同,《毛诗序》说:“《谷风》,刺幽王也。天下俗薄,朋友道绝焉。”朱熹《诗集传》也说:“此朋友相怨之诗,故言‘习习谷风’,则‘维风及雨’矣,‘将恐将惧’之时,则‘维予与女’矣,奈何‘将安将乐’而‘女转弃予’哉,”“习习谷风,维山崔嵬’,则风之所被者广矣,然犹无不死之草,无不萎之木,况于朋友,岂可以忘大德而思小怨乎?”但他没有将伤友道之绝与刺周幽王硬拉到一起。方玉润《诗经原始》认同朱熹的观点,并力驳《毛诗序》“刺幽王”之说穿凿空泛。从此诗的内容考察,这该是一首被遗弃的妇女所作的诗歌。今人高亨的《诗经今注》、程俊英的《诗经译注》等均取此说。陈子展《诗经直解》虽仍取旧说,但又说:“此诗风格绝类《国风》,盖以合乐入于《小雅》。《邶风·谷风》,弃妇之词。或疑《小雅·谷风》亦为弃妇之词。母题同,内容往往同,此歌谣常例。《后汉·阴皇后纪》,光武诏书云:‘吾微贱之时,娶于阴氏。因将兵征伐,遂各别离。幸得安全,俱脱虎口。……(《小雅》曰:)“将恐将惧,维予与女。将安将乐,女转弃予。”风人之戒,可不慎乎!’此可证此诗早在后汉之初,已有人视为弃妇之词矣。”
诗中的女主人公被丈夫遗弃,她满腔幽怨地回忆旧日家境贫困时,她辛勤操劳,帮助丈夫克服困难,丈夫对她也体贴疼爱;但后来生活安定富裕了,丈夫就变了心,忘恩负义地将她一脚踢开。因此她唱出这首诗谴责那只可共患难,不能同安乐的负心丈夫。
诗歌用风雨起兴,这手法同《邶风》中的那篇《谷风》如出一辙,两诗的主题也完全相同,这大概是在风雨交加的时候最容易触发人们的凄苦之情。被丈夫遗弃的妇女,面对凄风苦雨,更会增添无穷的伤怀愁绪,发出“秋风秋雨愁煞人”的哀叹。
此诗语言凄恻而又委宛,只是娓娓地叙述被遗弃前后的事实,不加谴责骂詈的词句,而责备的意思已充分表露,所谓“怨而不怒”,说明主人公是一位性格善良懦弱的劳动妇女。这也反映了几千年以前,妇女就处在被压迫的屈辱境地,没有独立的人格和地位。
前人评此诗说:“道情事实切,以浅境妙。末两句道出受病根由,正是诗骨。”(陈子展《诗经直解》引孙缄语)
本页内容整理自网络(或由匿名网友上传),原作者已无法考证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。本站免费发布仅供学习参考,其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