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天宝年间,唐玄宗荒于朝政,李林甫、杨国忠擅权,李白忧之,故借古题以讽时事,意在著明人君失权之戒。此诗见于《河岳英灵集》,当作于天宝十二载(753年)以前。
唐玄宗天宝五载(746年),京都长安发生了一起震动全国的大案。此案是由皇位的继承问题而引起的:宰相李林甫千方百计地企图阻止太子李亨继承帝位,有预谋地组织了一场对东宫近臣和亲友的大屠杀。以太子妃的兄长韦坚为首的一批朝臣遭到了杀身之祸,坐贬者达数十人。最后李林甫又恣意罗致,广泛株连。虽然太子想尽办法,勉强保住了储君的地位,但朝中大权旁落,政治更加黑暗,已经暗伏安史之乱爆发的前兆。这次大狱,受株连的有几人是李白的挚友,即李邕、裴敦复、崔成甫。前两人惨遭杀害,崔成甫则被放逐到湘阴,最后死于沅湘。这激起了刚被排挤出长安的李白的无比愤怒,他对朝中权臣的专横跋扈深恶痛绝,忧国忧民之心油然而生,于是写下此诗。
本页内容整理自网络(或由匿名网友上传),原作者已无法考证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。本站免费发布仅供学习参考,其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