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诗作于公元805年(唐顺宗永贞元年、唐德宗贞元二十一年)。公元803年(唐德宗贞元十九年),韩愈、张署同为监察御史,同被贬官。公元805年(永贞元年、贞元二十一年)春,遇大赦同到郴州待命;同年秋,两人同被任命为江陵府参军。这首诗是韩愈、张署同赴江陵途中所作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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