皇帝御宇,其言也神。渊嘿黼扆,而响盈四表,其唯诏策乎!昔轩辕唐虞,同称为“命”。命之为义,制性之本也。其在三代,事兼诰誓。誓以训戎,诰以敷政,命喻自天,故授官锡胤。《易》之《姤》象∶“后以施命诰四方。”诰命动民,若天下之有风矣。降及七国,并称曰命。命者,使也。秦并天下,改命曰制。汉初定仪则,则命有四品∶一曰策书,二曰制书,三曰诏书,四曰戒敕。敕戒州部,诏诰百官,制施赦命,策封王侯。策者,简也。制者,裁也。诏者,告也。敕者,正也。
《诗》云“畏此简书”,《易》称“君子以制数度”,《礼》称“明神之诏”,《书》称“敕天之命”,并本经典以立名目。远诏近命,习秦制也。《记》称“丝纶”,所以应接群后。虞重纳言,周贵喉舌,故两汉诏诰,职在尚书。王言之大,动入史策,其出如綍,不反若汗。是以淮南有英才,武帝使相如视草;陇右多文士,光武加意于书辞:岂直取美当时,亦敬慎来叶矣。
观文景以前,诏体浮杂,武帝崇儒,选言弘奥。策封三王,文同训典;劝戒渊雅,垂范后代。及制诏严助,即云∶“厌承明庐”,盖宠才之恩也。孝宣玺书,责博于陈遂,亦故旧之厚也。逮光武拨乱,留意斯文,而造次喜怒,时或偏滥。诏赐邓禹,称司徒为尧;敕责侯霸,称黄钺一下。若斯之类,实乖宪章。暨明章崇学,雅诏间出。和安政弛,礼阁鲜才,每为诏敕,假手外请。建安之末,文理代兴,潘勖九锡,典雅逸群。卫觊禅诰,符采炳耀,弗可加已。自魏晋诰策,职在中书。刘放张华,并管斯任,施令发号,洋洋盈耳。魏文帝下诏,辞义多伟。至于作威作福,其万虑之一蔽乎!晋氏中兴,唯明帝崇才,以温峤文清,故引入中书。自斯以后,体宪风流矣。
夫王言崇秘,大观在上,所以百辟其刑,万邦作孚。故授官选贤,则义炳重离之辉;优文封策,则气含风雨之润;敕戒恒诰,则笔吐星汉之华;治戎燮伐,则声有洊雷之威;眚灾肆赦,则文有春露之滋;明罚敕法,则辞有秋霜之烈:此诏策之大略也。
戒敕为文,实诏之切者,周穆命郊父受敕宪,此其事也。魏武称作敕戒,当指事而语,勿得依违,晓治要矣。及晋武敕戒,备告百官;敕都督以兵要,戒州牧以董司,警郡守以恤隐,勒牙门以御卫,有训典焉。
戒者,慎也,禹称“戒之用休”。君父至尊,在三罔极。汉高祖之《敕太子》,东方朔之《戒子》,亦顾命之作也。及马援以下,各贻家戒。班姬《女戒》,足称母师矣。
教者,效也,出言而民效也。契敷五教,故王侯称教。昔郑弘之守南阳,条教为后所述,乃事绪明也;孔融之守北海,文教丽而罕施,乃治体乖也。若诸葛孔明之详约,庾稚恭之明断,并理得而辞中,教之善也。
自教以下,则又有命。《诗》云“有命自天”,明命为重也;《周礼》曰“师氏诏王”,明诏为轻也。今诏重而命轻者,古今之变也。
赞曰∶
皇王施令,寅严宗诰。我有丝言,兆民伊好。
辉音峻举,鸿风远蹈。腾义飞辞,涣其大号。
译文
《诏策》是《文心雕龙》的第十九篇,主要是论述帝王的诏令文告。这类文体的名目很多,后代统称为诏令。魏晋以前,这种文体还多用古朴的散文,隋唐以后,就常用辞采华丽的四六骈文。本篇反映了魏晋以前诏策文的大概发展情况。
本篇分两大部分:第一部分的第一段讲诏策的起源,它的主要分类及其基本含义,历代诏策的发展变化和有关作品的得失;第二段讲各种诏策文的不同特点。第二部分(第三段)简论戒、教、令三体。这三种可用于君对臣,也可用于臣对民或父对子,和帝王专用的诏策有所不同,所以,这部分实际上是本篇的附论。
诏策是古代一种应用文。它的作者虽是少数,却和广大人民关系重大。正因“王言之大”,影响深广,怎样把这种文告写好,就为历代帝王和有关文人所注重。篇中所讲“虞重纳言,周贵喉舌”,光武帝的“加意书辞”等,都说明了这点。具有“雄才大略”的汉武帝,也要把自己起草的文稿请司马相如等审阅后才能发出;历代更多的帝王文告,则直接由文人起草。这样,诏策文就成为我国古代散文的重要文体之一。刘勰对这种文体进行了初步总结,并提出不同内容、不同作用的文告,要有不同的特点、不同的要求,如有的要“气含风雨之润”,有的要“笔吐星汉之华”,有的要“辞有秋霜之烈”等;此外,如谓帝王要“出言如丝”、“敬慎来叶”、使人信服等,虽讲的比较委婉,却也反复申述,意有可取。本篇对帝王之言的过分尊崇,表现了论者的严重局限;其中对某些诏策的批评或肯定,都主要是从封建王朝的利益着眼的。
(一)
统治着天下的帝王,他的话是神圣的。帝王静坐御前,他的意旨能够满布四海,主要就是通过诏策了。在轩辕黄帝和尧舜的时候,帝王的话都叫做“命”。“命”的意义,本来是给有功德之臣赐以姓氏;它在夏、商、周时期,还包括像《甘誓》、《汤诰》之类的诰和誓。“誓”是用来教训军旅的,“诰”是用来实施政治的。“命”表示来自上天,所以用来授与官爵,赐给姓氏。《周易·姤卦》的《象辞》中曾说:“国君用命令来教训四方臣民。”诰命的作用,就如大风起于大地之间,所有臣民无不随风而动。到了战国时期,就都称为“令”。所谓“令”,就是“使”的意思。秦始皇统一六国,又把“命”改称为“制”。汉初制走法度,把“命”分为四类:第一类叫“策书”,第二类叫“制书”,第三类叫“诏书”,第四类叫“戒敕”。用“敕书”来警戒州、部长官,用“诏书”来教训各种官吏,用“制书”来发布减免刑罚的命令,用“策书”来封赠王侯。所谓“策”,就是竹简,“制”就是截断,“诏”就是告诉,“敕”就是戒正。《经》中曾说“害怕这告急的简书”,《周易》中曾说“君子要使礼尊卑有度”,《周礼》中曾讲到“诏告于日月山川之神”,《尚书》中曾讲过“帝王奉正天之命”等,可见策、制、诏、敕,都是根据经书中的说法来确立名目。后来重诏而轻命,是沿习秦制而来的。《礼记》里说:帝王的话虽细如丝,一讲出来就变成粗绳;因此对群臣说话必须慎重。虞舜早就重视纳言之臣,周宣王则把出纳王命的官吏视如喉舌。到了两汉时期,就由尚书来管理帝王文诰。帝王的话关系重大,往往要写入史书;话一出口就产生了巨大作用,好像人的汗水一样,出来了就不能返回。所以,由于淮南王刘安文才英俊,汉武帝给他的书信,先要请司马相如等人审查草稿。由于隗嚣部下文士众多,所以,光武帝和他在文辞上的往来特别留意。这不只是为了在当时得到美誉,也为了后世的影响而不得不慎重。查考西汉文帝、景帝以前的诏书,大都写得虚浮杂乱;汉武帝崇尚儒学,诏书就较为弘大深刻。如封齐王、燕王和广陵王的策书,文辞和《尚书》中的训、典相同,其深刻而正确的劝戒之义,为后代留下了典范。他在批评严助的制诰中,曾讲到严助不愿在朝内做官,这正体现了汉武帝爱才的恩典,汉宣帝给太原大守陈遂的玺书,也表现了对故旧的厚意。东汉光武帝在治平了乱世之后,对文化学术颇为注意,但喜怒之情比较轻率,有时不免过分一些。如在给邓禹的敕书中,竟称邓禹为尧;在批评侯霸荐人不如意的玺书中,就用死刑来吓唬他。如像这类诏策,实在是违背法度的。到明帝、章帝时,他们都重视儒学,典雅的诏书,还偶然出现一些。及至安帝、和帝时,政治松弛,负责诏令的尚书省又缺乏人材,每次写诏书、敕书,还要请外人代笔。到了建安末年,诏策文的写作迭更兴起。如潘勖的《册魏公九锡文》,写得高雅出群;卫觊的《为汉帝禅位魏王诏》,对曹丕的受命为帝,表达得十分昭明显著。要比他们写得更好,已不可能了。魏晋以后,管理诏策的机构改为中书省,魏国的刘放,西晋的张华,前后担任中书监的职务,因此,发号施令的诏策,传闻于世的很多。这个时期魏文帝曹丕的诏书,文辞义理大都写得宏伟,但有的诏书中,竟鼓励夏侯尚让其部下“作威作福”,这是他没有考虑周到的一点小毛病吧!晋元帝建立东晋之后,只有晋明帝比较重才;因温峤文笔清新,被引进中书省任职。不过从此以后,古代写作诏策的法度就逐渐消失了。
(二)
帝王的话是崇高而神圣的,这是因为帝王对全国情况有深透的观察了解,所以他的话能为各个诸侯效法,并使天下信服。因此,选拔贤才、授与官爵的命令,应如日月之光那样明亮;褒奖或策封臣下的诏书,就要有和风雨露般的润泽;关于敕正教戒方面的文诰,则要像灿烂群星吐出的光华;关于治理军事或召集诸侯会同讨伐的军令,就要表现出滚滚雷霆的声威;对于因过失而造成灾害的人予以宽赦,赦书就要像春天的露水那样滋润;对于明赏罚、正法纪的文诰,则要像秋天的严霜那样刚烈:这就是写作诏策的基本要求。至于戒敕之文,是诏令中更为切实的一种;如《穆天子传》所载周穆王命郊父接受戒敕的教令,这就是戒敕文了。魏武帝曹操曾说,作敕戒应根据事实,写得明确果断,而不要依违不决。这就通晓治术之要了。到了晋武帝,就把敕戒普遍用于各种官吏:如告戒都督掌握军事要领,告戒州牧严格督察其下属,警戒郡守要体恤百姓痛苦,督促牙门将领要加强防卫等,都具有诏策的古义。
(三)
所谓“戒”,就是谨慎。夏禹曾说:“用赞美来进行警戒。”国君、父母和老师是最尊严的,作为君、父和师,他们给人的恩德是无穷无尽的。汉高祖的《手敕太子》、东方朔的《诫子》,都是临终之前所作的遗命。从东汉马援以后,便开始留下自己的家戒。班昭的《女戒》,可以称之为傅母和女师了。所谓“教”,就是效法,讲出话来老百姓便按照去做。舜的臣子契曾提出“父义、母慈、兄友、弟恭、子孝”五教,所以后来王侯大臣对老百姓的训示就叫做“教”。西汉郑弘任南阳太守时,他条列教令为后世所称述,就因为他讲的事情头绪清楚明白。汉末孔融做北海相,他的教令虽写得雅丽,治理上却差一些,这是治理和教令不一致。如诸葛亮的教令,内容周详而辞采简朴;庾翼的教令,明确而果断:他们都写得道理得当而文辞切中,这就是优秀的教令了。教令之外还有“命”。《诗经》中说:“命来自天。”这表明“命”很重要。《周礼》中说:“主管教育的官员诏告周王。”这表明“诏”是用于臣对君的。秦以后则重“诏”而轻“命”,这是古今变化的不同。
(四)
帝王发号施令,老百姓敬仰圣旨。国君能慎重地发布诏令,万民都很高兴。光辉的诏策高举,鸿大的教化远播。充分发扬诏策的意义和文辞的作用,使帝王的号令更为盛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