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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古文典籍 > 针灸甲乙经 > 十二经水第七
针灸甲乙经·卷一·十二经水第七

  黄帝问曰∶经脉十二者,外合于十二经水而内属于五脏六腑。夫十二经水者,受水而行之。五脏者,合神气魂魄而藏之。六腑者,受谷而行之,受气而扬之。经脉者,受血而营之。合而以治奈何?刺之深浅,灸之壮数,可得闻乎?岐伯对曰∶脏之坚脆,腑之大小,谷之多少,脉之长短,血之清浊,气之多少,十二经中多血少气,与其少血多气,与其皆多气血,与其皆少血气,皆有定数。其治以针灸,各调其经气,固其常有合也。此人之参天地而应阴阳,不可不审察之也。

  足阳明外合于海水,内属于胃。

  足太阳外合于清水,内属于膀胱,而通水道焉。

  足少阳外合于渭水,内属于胆。

  足太阴外合于湖水,内属于脾。

  足厥阴外合于沔水,内属于肝。

  足少阴外合于汝水,内属于肾。

  手阳明外合于江水,内属于大肠。

  手太阳外合于淮水,内属于小肠,而水道出焉。

  手少阳外合于漯水,内属于三焦。

  手太阴外合于河水,内属于肺。

  手心主外合于漳水,内属于心包。

  手少阴外合于济水,内属于心。

  凡此五脏六腑十二经水者,皆外有源泉而内有所禀,此皆内外相贯,如环无端。人经亦然。故天为阳,地为阴,腰以上为天,下为地。故海以北者为阴,湖以北者为阴中之阴,漳以南者为阳,河以北至漳者为阳中之阴,漯以南至江者为阳中之阳,此一州之阴阳也。此人所以与天地相参也。

  曰∶夫经水之应经脉也,其远近之浅深,水血之多少,各不同。合而刺之奈何?曰∶足阳明五脏六腑之海也,其脉大而血多气盛热壮,刺此者不深弗散,不留不写。

  足阳明多血气,刺深六分,留十呼。

  足少阳少血气,刺深四分,留五呼。

  足太阳多血气,刺深五分,留七呼。

  足太阴多血少气,刺深三分,留四呼。

  足少阴少血多气,刺深二分,留三呼。

  足厥阴多血少气,刺深一分,留一呼。

  手之阴阳,其受气之道近,其气之来也疾,其刺深皆无过二分,留皆无过一呼。其少长小大肥瘦,以心料之,命曰法天之常,灸之亦然。灸而过此者,得恶火则骨枯脉涩,刺而过此者则脱气。

  曰∶夫经脉之大小,血之多少,肤之浓薄,肉之坚脆,及 之大小,可以为度量乎?

  曰∶其可为量者,取其中度者也,不甚脱肉而血气不衰者也。若失度人之 (音消,渴病)瘦而形肉脱者,乌可以度量刺乎。审切循扪按,视其寒温盛衰而调之,是谓因适而为之真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