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聊斋志异·卷七·禄数

  某显者多为不道,夫人每以果报劝谏之,殊不听信。适有方士能知人禄数,诣之。方士熟视曰:“君再食米二十石、面四十石,天禄乃终。”归语夫人。计一人终年仅食面二石,尚有二十余年天禄,岂不善所能绝耶?横如故。逾年,忽病“除中”,食甚多而旋饥,一昼夜十余餐。未及周岁,死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