参考资料
七朝重臣许有壬 许有壬(1287年~1364年),字可用,河南省汤阴县人。元代大臣。
父许熙载于大德年间,曾先后在湖南零陵、衡阳、湘潭、长沙、江西临川等地做官,幼年的许有壬随父读书于江南。大德末年,许有壬游学京师。
至大二年(1309年),应聘为山北廉访司(司治今内蒙自治区宁城县城西)书吏。 仁宗延祐二年(1315年),许有壬登进士第,授同知辽州事。六年(1319年),任山北廉访司经历。英宗至治元年(1321年),升为吏部主事。二年(1322年),改任江南行台监察御史。他巡视广东时,发现广东道廉访司副使哈只和蔡衍二人营私舞弊,“黩货无厌”,便立即劾罢之。不久,许有壬被召回内台,任监察御史。元英宗是一位力图推行新政的君主,他起用拜住为相,追查并处置前任奸相铁木迭儿父子等人贪赃不法、诛杀贤良之罪行,因而遭到以御史大夫铁失为首的铁木迭儿余党的忌恨。三年(1323年)八月,铁失等人发动政变,当英宗自上都(今内蒙古自治区正蓝旗东)南返,途经南坡(在上都西南30里)时,将英宗和丞相拜住杀死。泰定帝即位后,铁失伏诛。
正直上谏
许有壬在所上奏章中建议严惩铁木迭儿之子锁南及其余党,并请示为遭受铁木迭儿打击陷害的王毅、高昉、赵世延等大臣雪冤复职。接着,他又上疏《正始十事》,篇首云:“盖为政莫大于谨始,未有不正其始而能善其终者也。”所谓“十事”者,“一曰辅翼太子,宜先训导;二曰遴选长官,宜先培养;三曰通籍宫禁,宜别贵贱;四曰欲谨兵权,宜削兼领;五曰武备废驰,宜加修饬;六曰贼臣妻妾,宜禁势官征索;七曰前赦权以止变,宜再诏以正名;八曰铁木迭儿诸子,宜籍没以惩恶;九曰考验经费,以减民赋;十曰撙节浮蟗,以纾国用。”泰定帝大都采纳了他的建议。
为民请命
泰定元年(1324年),许有壬选为中议大夫,旋改中书左司员外郎。当时,京都一带饥荒严重,他请求赈济之。同事们责怪他说:“您的意见固然是好的,但这样一来,国家可就亏缺了。”许有壬说:“不对。民,本也,不亏民,岂能亏了国家呢?”他说与丞相,得到了同意 ,“发粮四十万斛济之 ,民赖以活者甚众。”三年(1326年)六月,升右司郎中,俄移左司郎中。四年(1327年)二月,其父卒,丁忧去职。天历三年(1330年)三月,擢两淮都转运盐司使(司置扬州)。至顺二年(1331年),许有壬被召回京,任参议中书省事。未几,丁母忧。元统元年(1333年),复任中书参议。二年(1334年),拜治书侍御史,转奎章阁学士院侍书学士,仍治台事。九月,升任中书参知政事,知经筵事。
聪明才干
顺帝至元年(1335年),中书平章政事彻里贴木儿奏罢科举,并得到丞相伯颜的支持。许有壬力争之,详说科举不可罢废,“科举若罢,天下人才觖望”,势必堵塞了选贤任能之路。然劝阻不果,乃托病不出。顺帝强起之,任他为侍御史。这个时期,许有壬不断受到朝中一些大臣的猜忌和谋算,即于至元四年(1338年)辞归彰德(今河南省安阳),随后又南游湘汉。 至元六年(1340年)春,许有壬被召回中书省,仍任参知政事。至正七年(1341年)四月,升为中书左丞。翌年正月,有人建议自大都西山金口引浑河(今永定河)水过京城,达通州(今通县),以通漕运。丞相脱脱也积极推行此议。许多大臣认为不可施行,而以许有壬劝阻最力。
陈其利害
他条陈其利害说:“浑河之水,湍悍易决,而足以为害,淤浅易塞,而不可行舟;况地势高下,甚有不同,徒劳民费财耳。”但终于未被采纳。是年二月开始兴修,十月竣工,是为“金口新河”。结果开闸放水之后“流湍势刀,沙泥壅塞,船不可行。而开挑之际,毁民庐舍坟茔,夫丁死伤甚众。又费用不赀,卒以无功。”果然被许有壬言中。先前,其父许熙载在长沙做官时,曾建立义学,兴办教育。许熙载去世后,学生们为纪念他,设立了东冈书院。有人借此对许有壬进行诬陷。至正三年(1343年)正月,他愤而称病辞职。 至正四年,任许有壬为江浙行省左丞,辞之。六年四月,召为翰林学士,又辞。是年闰十月,复以翰林学士承旨如,仍知经筵事,他未便再行坚辞,只好领命。次年,授御史中丞。未见,复以病归。 至正十三年(1353年),起拜许有壬为河南行省左丞。十五年(1355年)正月,升任集贤大学士,寻改枢密副使,复拜中书左丞。是年秋,转任集贤大学士兼太子左诠德,阶至光禄大夫。十七年(1357年),他已71岁,以老病致仕,回到彰德。二十四年(1364年)九月二十一日卒,终年78岁。自仁宗至顺帝,许有壬“历事七朝,垂五十年”,“遇国家大事,无不尽言”,“明辩力诤,不知有死生利害”。谥“文忠”,葬于安阳城西北武官之原、洹水之阳。 许有壬“善笔札,工辞章”,其文章诗词,在元代堪称“巨手”。当时的著名文人欧阳玄(欧阳修之后)谓其文章“雄浑闳隽,涌如层澜,迫而求之,则渊靓深实”。